2021年一级建造师挂靠风险解析
一级建造师挂证在建筑市场很常见,因为国家对建筑企业资质的申请有建造师在职数量要求,但是我国大部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是没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的,这就催生除了“考证热”和“挂证潮”,因为市场需求,所以挂证现象在所难免。但是任何证书挂靠都是游离在法律边缘,认知风险是每位一级建造师挂靠者必须了解的。
一:挂证现象
业内人士把具备相关资质需要挂证的人叫“出售挂证”,
把单位需要人挂证的称为“买挂证”,
个人提供证件挂证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收入,
单位要挂证证件的主要原因是申报资质和投标。
我们深究其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一个不健全的制度下存在不公平竞争外,还有行业认证制度的不严谨,放任了对一些“注水”人才的监督。例如考试制度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题目简易,资历限制较少等等。
二:挂证风险
个人提供证件挂证虽然可以增加一些收入,但是挂证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别人用你的证做了些什么,怎么在使用。
但如果是在本单位话,你可以明白其使用的情况,所使用你证书的工程是否在按要求施工,如果没有按要求,你完全有理由提出来,而且一般是本单位的话,他们会派你去负责的。
三:挂证管理
建议由“挂证者”转向“兼职者”
挂证谈的所谓“风险”问题,是在证书应用于工程上才成立的。 挂证本身不是太大问题,关键在于你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是如何规定的这方面的问题,如果企业只是用来做资质升级或年检,那就不存在问题。
建议挂证者和相关企业签订合同,证书和印章要由自己保管,如果使用必须经本人同意才行。
这样就不是纯粹的`挂证者,相当于一个“兼职者”,对要用到你们证件的工程进行一定的核查,这样一来,劣质工程出现的机率会少一些,于国于民于自己都有好处。
四、关于一级建造师的待遇问题
风险和利润是对兄弟,在经济问题上是永远都存在的,
其他方面不说,这只说一级建造师的问题,我们要转变观念,要把传统的观念转变为现代的观念,
无论是挂证,借用都是不合法的,受不到法律的保证,
所以我们要改变观念,既然政策容许我们注册到一个单位,那我们就从注册方面着手。
因为《规定》里面不单只容许一级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还可以担任其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