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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2022-06-17 18:04:05话题作文508

篇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篇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教育惩戒权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为了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学生犯错误是难免的,作为教师要引导学生走正确的道路,要更好地理解与学习教育惩戒规则,更好地使它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培养祖国的栋梁人才!

篇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教育惩戒的意义在于教育而非惩戒,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制服。这项规则的出台既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学生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学生们身心健康的发展。

篇四: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通过学习该规则,我感受到了国家对中小学教师的高度关心,对中小学教育的高度重视,也让初上讲台的我对“有尺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教育教学充满信心和期待。

教育性惩戒的必要性

自踏入“教育”大门的第一步,老师就告诉了我教育到底是什么:教育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里的“目的”是指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于是,我肩负着重大的使命、怀揣着极大的梦想走向学校,期待着在祖国“花朵”的成长中注入必要的力量。

可我又迟疑了、茫然了、不知所措了,因为讲台上的“三寸不烂之舌”怎么也抵不住个别孩子的“无所畏惧”,因为语重心长的教诲在电子游戏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一次次调整、一次次让步在一次次冲刷着曾经老师向我传授的知识和信仰,甚至我开始怀疑“如此脆弱的‘花朵’怎能挑起建设祖国的大任?”可这不正是在质疑声中长大的90后的我们所曾遇到的境地吗?是的,我不能以偏概全。

可是就这样算了吗?那些放弃学习的、沉迷游戏的孩子们也终将长大成人,终将为人父母,他们和每一个孩子一样,应当享受学习的机会。可老师拿不起“戒尺”,也不敢拿,因为不知何时“教育惩戒”被社会舆论妖魔化了,凡是拿着戒尺的老师都好像变成了“恶魔”。大家不得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

这不是社会舆论的胜利,这是完整教育的缺失。教育惩戒本就属于教育管理的一种方式,我们不应将简单粗暴的“惩戒”与教育性的“惩戒”画上等号,这是不科学的,是愚蠢的。我们要相信我们的孩子没有那么脆弱,我们要相信我们的老师没有那么无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不是“撒手锏”,也不是“紧箍咒”,只是在为我们健康的教育保驾护航。

积极管教与教育惩戒

近来,社会上出现的教育暴力案件让大家人心惶惶,一些不明就里的人更是把矛头直指一线教师群体。殊不知,每当我们看到这些案件,心里比谁都不是滋味,痛恨那些“暴力分子”怎么舍得将这么大的恶意施加在那些朝夕相处的花儿一般的孩子身上的同时还要自舔被强加罪名的伤口。所以,当我看到有些老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避之不及时,更是难过。

我们不应该因为谁说得多,谁说得声音大,就听谁的,就去怕谁。我们要找到正确的事情,然后风雨无阻地去坚持。人是如此,老师更是。

如上文所说,“教育惩戒”并不等同于“惩戒”,更不等同于“体罚”,它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属于教育这门艺术中灵活的一部分。正是因为灵活,我们就更要把握好它的尺度和力度,让它发挥温度。

在教育中,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这两种手段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格。当学生存在违规行为时,老师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纠正这一行为,可以是“正面教育”,可以是“批评教育”,也可以是“教育惩戒”。不过,当我们使用“教育惩戒”时,一定要与“积极管教”相结合,对孩子进行教育性的引导。“教育惩戒”不是最终目的,只是达成目的的一个手段而已。

总而言之,我非常支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也将实际践行这项规则,并将其视为对学生受教育权、教师教育权和教育完整性的保护。

篇五: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主要是为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定了学生和老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能进一步地保障和规范学校制度,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一部分。并且教育惩戒的实施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今后我们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累经验,以立德树人为本,让学生更好地成长。

篇六: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篇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篇八: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篇九: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在教育学生时,作为教师应该本着育人的原则进行合理教育惩戒,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的身心尚处在发展阶段,他们的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教师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对待学生,而是要在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同时促进其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篇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篇十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篇十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篇十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篇十四: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

2021年3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试行稿,3月23日,卫辉市教体局在进修校举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由内黄县教师进修校王国芳校长授课。王校长带领全体参训教师逐字逐句逐条地阅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通过讲解、提问、讨论等形式对教育惩戒进行了全面解读,让全体参训教师很快掌握了教育惩戒制定的意义、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施流程、具体措施、救济途径等等。并当堂进行自测,检验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效果。这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如同及时雨,让我也对教育惩戒有了一定的理解和认识。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的规定,使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师育人过程中“不敢管”的焦虑,维护了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为教师依法育人提供了保障。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深入学习、吃透此次规则的精髓要义,在日后教学工作中遇到必须惩戒的教育情境时,一定要有尺度、有温度地开展教育惩戒。

二、教育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的仍是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他为我们今后行使教育权,管理权指明了方向,更加符合教育的规律,注重我们育人的效果。

三、教育惩戒要把握惩戒的度。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规则》中“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决不为。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

四、教育惩戒也是出自于“爱”的目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五、教育惩戒为教师、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

六、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总之,教育惩戒既确权,也限权,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对学生的爱,让教育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信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范下,我们定能更好地使用它,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培养祖国的栋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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