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治理交通拥堵现象
随着城市的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汽车的数目也越来越多,找不到停车位也是成了很多车主头痛的问题。但是,比起这个,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更是让人们叫苦连天。每天的上下班高峰期,许多地方都会出现严重的拥堵,例如金砂公园附近路段、南国商城附近路段、金湖路中、东厦北路、金湖桥路段等。每次堵车的时间都很长。其中很大原因是因为流动商贩的随意摆摊,驾驶员的交通违规,车辆乱停放。治理好交通拥堵,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应该从多个方面着手。
第一,规划管理流动摊贩,划分指定区域让摊贩有经营场所。这样既改善了交通状况,又能够使市民在购物时更加安全。
第二,合理增划停车位,改善城市停车难,乱停车的现象。这样可以使道路不会因为车主的乱停车而显得更加拥挤混乱。
第三,制定具体的惩处条规,加大惩罚力度,加强管理监督,以惩促改;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形成一种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第四,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段及时增派警力,进行交通指挥,使市民能够有序的通过,而不是混乱不堪造成更加严重的拥堵。
第五,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增加公交线路,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增加公交车数,使市民能够方便的出行。
篇二:整治占道经营现象作文
“早出晚归”的流动摊点、层出不穷的“店外店”、喧闹不已的夜市大排档,走在汕头城区大街小巷,占道经营店家和摊贩无处不在。他们不但影响市民出行、休息,而且卫生也令人堪忧。面对这种现象,我们该怎样面对?
一、文明执法。笔者认为,我市城管部门在执法时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作文以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为主,要以强制执法为辅,将二者结合起来。面对柔性执法无法处理的占道经营行为,屡劝不止的商贩,城管应当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之下,采取必要的强制力手段进行执法,可以强制驱赶,也可给予罚款,不再让商贩的这种违规行为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二、体现关怀。在今时今日,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艰难,商贩们也不例外。他们每天起早贪黑,赚来的钱却仅够维持生活。政府部门可在一些路段划出一定区域,为商贩们提供经营场地,并规定经营时间。而城管执法部门也只需在每日经营时间到达后进行巡逻,防止商贩超时经营。这样既体现了政府对市井小贩的关怀,也节省了行政成本,一举两得。
三、制定管理系统。对经营区域进行编号,并由城管部门登记商贩信息,规定商贩必须对自己的经营区域实行“门前三包”政策。城管执法队在巡逻时,对发现没有落实“门前三包”的商贩进行提醒、监督,如若屡教不改则取消其在该区域的经营资格。
篇三:软硬兼施疏堵结合
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直是我们汕头市整治的重中之重,要想解决这种常年困扰着我们的问题,我认为政府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坚持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并加大执法力度,让城管、工商和公安部门配合执法。但执法不能暴力执法,要保护小贩的人身安全。不过要是小贩对执法进行阻挠,甚至打人,那必定要采取重罚,对其他小贩起到警告作用。
第二,让正规肉菜市场的摊位尽量做到省去不必要的空间,让摊位的租金降到最低,并且政府要给肉菜市场一定的补贴,这样才可以鼓励小贩合法经营,减少乱摆卖的现象。
第三,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让罚款金额更高,并根据小贩被罚次数而逐步提高罚款金额,让小贩由于罚金提高而望而生畏。并声明,在上下班高峰期乱摆卖,罚款金额将比平常高出几倍,起到一个震慑作用,从而让上下班高峰期的道路更加顺畅。
第四,要经常通过各种各样的媒体来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乱摆卖的货品的不安全性,让小贩知道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后,不敢乱摆乱卖,也让市民知道乱摆卖的货品的不安全和来路不明的危险性,减少交易,从源头打击小贩。
最后,城管、工商和公安的执法不能没有方法和效率,要在高峰时期随机到几个地点执法,而不是高峰期的时候,要对这个地点每天进行不定时巡逻,要做到至少一次。以上几点是我个人的想法,希望能整改汕头市乱摆乱卖的现象。
篇四:汕头城市交通建设之我见
近年来,汕头市建设如火如荼,马路拓宽,增设漂亮的人行隔离花台,大城市框架已初具规模。但在交通问题上为什么反而越来越拥挤了呢?当然,有很多客观原因:私家车迅猛增多,城市人口急剧增长等等,但有一点我们不能否认,就是不文明交通行为一一行人乱闯红灯,特别是学生,是造成城市交通环境的原因之一。在我每次上学时都会看见行人、自行车、汽车乱闯红灯,尤其是中学生。为此我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行人闯红灯可以说是对法律的漠视,而交警部门对行人闯红灯者的不作为,更会助长这一“违法”行为。因此,我建议交警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见违必纠、重者必罚,制定适当的处罚标准,并在处罚措施正式实施前,进行充分的舆论宣传,用法律手段来制止闯红灯者,让广大市民知道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
2、创立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在交警人力不足,难以进行全面的监督执法情况下,选择一些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针对路口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整治情况定期在媒体上进行公开,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3、加强对市民的交通法规宣传和教育。建立交通法规宣传和教育的长效机制,特别是交警部门要把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可在路口设置温馨提示牌,甚至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市民征集“提示用语”;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也可以公益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以增强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