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03年,国土资源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力度。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查处违法批地,初步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
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发表《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矿权市场在探索中培育规范。
积极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能源矿产和大宗紧缺固体矿产资源调查取得重要成果。
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务院颁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取得新进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土资源法制不断完善。科技管理创新和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国际合作取得新成效。
海洋管理取得新的进展,测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2.01%,园地增加2.70%,牧草地减少0.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03%,交通运输用地增加3.30%。
全国净减少耕地253.74万公顷,人均耕地已由2002年的0.098公顷降为0.095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23.73万公顷,包括退耕还林211.7万公顷,退耕还草11.95万公顷,退田还湖0.09万公顷。生态退耕是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因素。
新增建设用地42.78万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9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7万公顷,增长17%。其中独立工矿占用耕地11.1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万公顷,增长37%;公路建设占用耕地3.7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76万公顷,增长25%。
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6.41万公顷,增加耕地3.28万公顷,净减少耕地33.13万公顷,比上年多6.27万公顷。灾毁耕地面积5.04万公顷,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逐步完善,24个省区、市不同形式建立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目标责任制;26个省区、市实行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27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储备库;21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统计台账;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基本实现“先补后占”;逐步开展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1.08万公顷,其中整理增加耕地6.44万公顷,复垦废弃地增加耕地3.25万公顷,开发增加耕地21.39万公顷。补充的耕地比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多3.13万公顷,26个省区、市补充耕地大于建设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