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无一例外是2018年最好看的片子之一,原因是这部电影类型鲜明,属于现实主义题材,由真实故事改编。在现实主义影片被印度韩国所垄断的当下,我们终于扬眉吐气拍出了同样精彩的电影~~~何谓现实主义影片?第一,这类型电影的主角绝不是脸谱化的人物。第二,是非对错是混淆的,道德根本无从评判。第三,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这种反映现实的电影在一定意义上能够推动社会进步。于是,这种亦正亦邪的主角以及界限模糊的道德观足够反映真实,以致于能揭露人生苍凉的底色,人性的自私与利他,并教人感同身受泪流满面。
程勇的设定正如徐峥在发布会上所说的那样——他是“治愈小队”里唯一一个渣男。程勇是一个无利不贪的保健品小商贩。相比于“治愈小队”的其他成员卖药是为了自己的亲人、病友、教众或者只是同病相怜之人,程勇所作所为显然是“金钱至上”的利己行为。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蝇营狗苟的“小市民”却完成了“药神”的进阶:从卖药赚钱到最后不惜以身试法。这样看来,“我不是药神”这个片名倒是合适得很,因为程勇身上所散发的不是神性而是人性。因为看到吕受益为了不拖累家庭而了结性命,看到彭浩为自己顶罪却因车祸命丧黄泉,看到被拘捕的病友们为了掩护自己而下跪,完全是出于迈不开良心那一关程勇才会做出如此选择。因为程勇有血有肉,有私欲也重情义,从来不是命定的救世主,也不过是肉体凡胎,观众对这样的主角才不会疏离感。如果你和他有相同遭遇,也许你也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影片在去英雄化、去杰克苏上做得堪称完美。
影片的现实主义特色还体现在了模糊的道德界定上。影片中,主人公以及他的“治愈小队”走私的叫做“格列宁”的印度假药是侵犯了瑞士研发方的知识产权的,并且药效也只有正版药的99.9%(也就是也有人吃假药吃死的风险)。可是当这么一款药品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病患们若不倾家荡产就只能坐以待毙。程勇代购格列宁这一行为,于法是触犯了国家的假药罪,侵犯了瑞士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于情却拯救了成百上千吃不起正版药的病患,让他们的人生重见希望。整部影片在“法”和“情”中盘桓,制造了无数的冲突和矛盾,让人的心悬而未决:我们明知道程勇一定会绳之以法在潜意识里却希望程勇能无罪释放。影片中一大矛盾综合体就是周一围饰演的警长。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他个人立场逐渐从代表法的一方警署向代表情的一方“治愈小队”倾倒,在最后实在抵不过良心的煎熬,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对于假药贩的追捕。这部现实主义电影中,没有非黑即白的道德观,只有不同立场的针锋相对,于是更加贴近这个充满矛盾的复杂世界。
《我不是药神》一经超前放映,它就被与《熔炉》、《素媛》以及《辩护人》对比,有观众将影片定义为“中国版的《熔炉》”。首先,《我不是药神》是否是中国版的《熔炉》,我不敢苟同,中国还达不到韩国那样善于利用民主的力量靠舆论监督社会的公平正义(甚至是推动社会的进步),无法复刻《熔炉》的成功。但有一点需要承认的是,《我不是药神》能从尚不够完善的医疗体系中取材,能关怀这么一群中下层的“因病返贫”的人群,能将高速发展中的中国一些社会积弊摆在台面上给观众看,就是难能可贵的。中国从不缺溢美之词,缺的是逆耳忠言。如果有一天多艰之民生能被重视改善,社会积弊得以扫除,也便对得起那一句“无悔入华夏”了。
再说到现实题材影片,华语片中也有现实题材的片子,比如说《嘉年华》、《搜索》、《海洋天堂》、《盲山》、《盲井》,只是它们中的大部分只以文艺片的方式匆匆出现在了荧幕上,还没有能达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而韩国以及印度的现实主义影片却已然蔚然成风、各成一派,并为社会带来了正面的影响。相比之下,中国现实题材影片有待被重视,有待崛起。
最后,《我不是药神》真的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片子,中国需要这样的片子,从毫无矫揉造作的主角设置到难以用道德评判的是非观到影片背后戳到成千上万中国人的痛处的社会议题。也真诚希望《熔炉》那样四两拨千斤地以舆论去推动社会进步的电影案例可以在中国发生。真诚祝福中国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