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芙蓉镇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看的小说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古华先生的《芙蓉镇》了。这篇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古华先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创作完成,而我,也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部小说,可见这部小说的魅力之大,我也确确实实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与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谈到《芙蓉镇》,我们就先得了解一下它的作者——古华。古华先生生于1942年,原名罗鸿玉,湖南嘉禾人。据资料记载:古华先生的家乡是着名的民歌之乡,那些饱和着痛苦、忧伤、欢乐和憧憬的民歌,给了古华最初的艺术熏陶。从农业专科学校肄业后,作为农业工人和农村技术员,古华在五岭山区一小镇旁生活了十四年,劳动、求知、求食,并身不由己被卷进各种各样的运动洪流里,经历时代风云变幻、大地寒暑沧桑。遥远的古老的山区小镇,苍莽的林区四时风光,淳朴的民风,石板街、老樟树、吊脚楼、红白喜庆、鸡鸣大吠。对古华有一种古朴的吸引力和历史的亲切感。与农民长期的共同生活构成了古华创作的深厚基础,也是他获得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古华阅读兴趣广泛,中外古今、文野雅俗,文史哲均在涉猎之中。古华虽然从五十年代末期开始学习写作,1962年开始发表短篇习作,但他创作的黄金时代却是在“三中全会”之后。他认为正是全会精神提高了他“认识生活的能力和剖析社会、人生的胆识”。《芙蓉镇》就在这个时期内创作的一部佳作,而他的创作成功也与他早年的生活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他曲折而又多彩的人生丰富了他的创作、成就了他的作品。
《芙蓉镇》描写了1963—1979年间我国湘南农村的社会风情: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农村经济刚刚复苏时,胡玉音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大队书记黎满庚支持下,在镇上摆起了米豆腐摊子,发了点儿“小财”,并用积攒的钱盖了一座楼屋,但却被被李国香和王秋赦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查封,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丈夫黎桂桂自杀,黎满庚撤职,谷燕山被停职反省。接着开始,胡玉音更饱受屈辱,绝望中她和得到了“右派”秦书田的同情,两人结为“黑鬼夫妻”,秦书田因此被判劳改,胡玉音管制劳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玉音、秦书田、黎满庚、谷燕山等人终于都摘掉了帽子,生活又回到了正轨。而王秋赦发了疯,每天凄凉地喊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成为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芙蓉镇》情节曲折,矛盾突出,在丑陋中反射出人性的完美,并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
《芙蓉镇》的人物描写也相当成功,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勤劳美丽、热爱生活、渴望爱情的胡玉音,以“癫”狂方式对抗这个“癫”狂时代的秦书田,“政治闯将”、灵魂扭曲的女人李国香,无知无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品行恶劣的“运动根子”王秋赦等等,都真实地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与社会的变迁,并在大的时代背景下通过芙蓉镇的小人物的典型故事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
首先,人物是小说的灵魂。芙蓉镇虽小,但它是各种人物性格相交汇的一个小社会。人物性格刻画的深度,决定着作品的思想深度。因而,每人人物的个性愈突出,性格愈丰满,小说就愈能广泛深刻地再现社会复杂面貌。古华先生把人物的描写与整个时代大背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人觉得这是贴切,具有风格的社会内涵。其次,古华先生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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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芙蓉镇读后感
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第三篇:芙蓉镇读后感
方方在《乌泥湖年谱》里描写了水利工程知识分子在反右、中的飘摇经历。有人谨言慎行明哲保身,有人傲骨不屈绝不低头,有人昧着良心攻击他人,有人不堪受辱一死了之。而芙蓉镇里的知识分子秦书田,采取的是另一种道路:老实认罪。“秦癫子三十几岁,火烧冬茅心不死,是个坏人里头的乐天派。”秦书田是有些才气的,当过州立中学的音体教员,又担任过县剧团编导,还在报纸上发表过,二十几岁就出了名,可以说是少年得志了。但被打成右派后他并没有什么知识分子的清高自持,反倒是适应了自己的角色,老老实实,劳动积极。做着五类分子的头头,和镇上居民们打成一片。甚至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气,写,编歌舞,过得甚是乐呵。他的态度“上面”也很受用,没太为难他。狂风暴雨中他终于得以保全。
大家叫他癫子,但这个“秦癫子”却是为数不多清醒的人。他的癫可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他知道,混乱的秩序即是无序,正义缺失的时代根本不存在伸张正义。装疯卖傻,宋江不就是个成功先例吗?后来,谷燕山也一样“醉眼看世情”,保全了自身,也没有迷失了自我。在这样一个的年代,无知比博学更安全,答应比提问更,假癫狂比真清醒更难得。
胡玉音这样一个非贫下中农、非先进分子的“双非”主人公,显示了古华对于后伤痕文学的突破。她的致富经几乎可以做范本搬到农业频道启示广大农民群众,勤恳劳动,与人和善,物美价廉,美名远播,形成了一块招牌。她与上级领导打好关系更是奉行几千年来商业领域的金科玉律。但所有一切终究抵不过出身不好,或者说抵不过有人看你不爽。
根正苗红的王秋赦是一个典型的革命投机者。他与阿Q很像,都是一穷二白的“流氓无产者”。借着土改让他翻了身,发了家。但可惜一时翻过了头,跌进了地主小妾的温香软玉里,跌了个跟头。这倒是有情可原的,毕竟农民被地主压迫这么惨,哪见过这穷人骨血养出的细皮嫩肉呢,一时把持不住也是正常的。就像《故乡天下黄花》里的赵刺猬、赖和尚,虽然一时好奇享受了一下地主的生活,但我们仍然是苦大仇深的被压迫者,阶级立场鲜明,意志坚定!后来他看似“掌权”,但实际上,他也只能在群众中扬刀立威,转过头来还要辛苦服侍自己的上级李国香。这翻身,其实还是很辛苦的嘛!
在塑造王秋赦这个人物形象时,作者其实是很节制的。他没有为非作歹的大恶。就算当初家徒四壁,他在外面吃白食,也是会经常帮各家各户干活的。所以他并没有很引起人们反感。而且党的光辉成长下的他,是知恩图报的,文中描写了王秋赦在带领大家进行政治学习,手捧红宝书,面向红太阳时,“王秋赦向群众传授了这套崇拜仪式后,真是豪情澎湃,激动万分,喉咙嘶哑,热泪盈眶。他觉得自己无比高大,无比自豪,无比有力量。他就像个千年修炼、一朝得道的圣徒,沉湎在自己的无与伦比的幸福喜悦里。这时刻,你就是叫他过刀山,下火海,抛头颅,洒热血,他都会在所不辞”这是怎样一个周身沐浴光辉、对党深情无限的党的儿女啊!
王秋赦的疯是真的疯了。他已经被革命捆绑,“王秋赦身上露的是新社会的相啊!”革命给了他太多甜头了,这场梦他嘴得太深,醒不过来了。作者借秦书田口对他们这些革命积极分子做了一个中肯的点评,“如今哪座大城小镇,没有几个疯子在游荡、叫喊?他们是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黎桂桂牢骚似的一句道出了那个时代的真实状况:死懒活跳,政府依靠,努力生产,政府不管,有余有赚,政府批判。
第四篇:芙蓉镇读后感
芙蓉镇,一个美好的名字。连片的青山,交汇的溪流,绿茵扶岸的水芙蓉,幽深的青石板街,湘南人民淳朴的民风民俗赋予了这个小镇特有的美好。读罢《芙蓉镇》,心中的感慨,惋惜,凄凉便油然而生。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值得我们去敬重的。主人公,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的农村妇女却饱受了那个时代的风霜雨雪,人情冷暖。作为一名乡村老百姓却不能过自己向往的简单的朴实生活。
胡玉音因生得漂亮,热情大方,人送美名“芙蓉仙子”。她跟忠厚老实的黎桂桂凭借自己的做米豆腐手艺,辛勤劳作,成为当地小有名声的个体户。小俩口起早贪黑,不分昼夜,将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有声有色。眼看生意日益兴盛加上夫妻俩平日里省吃俭用,很快他们便赚够了添砖加瓦的费用。在房屋建成后,前来祝贺的人络绎不绝,好生热闹。可是好景不长,令人痛心的“四清”运动开始了。早就对胡玉音生有嫉妒心的李国香荒而唐之的当上了工作组组长,依靠好吃懒做的土改根子王秋赦大搞阶级斗争。不幸的事就此拉开了序幕。胡玉音戴上了“新富农”的帽子,丈夫自杀,生意倒闭,她的生活从此一落千丈。
同样是在这个时代,对党一向忠诚的大队支书黎满庚也遭到迫害,仗义忠厚的南下干部谷燕山因曾卖给胡玉音碎米而被撤职。祸不单行,“四清”的呼声仍在继续,旗号便轰然想起。此时,令人生厌的王秋赦又当上了镇党支部书记,老百姓的困苦生活显而易见了。那个时代的人是悲哀的。满腹墨水的秦书田不得不装疯卖傻以保全自己的性命。他自己知道,即便被人称作“人癫”也比受辱壮烈自杀好,活着就有希望。古语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扫街三年的胡玉音与被打为右派的秦书田在这个人性泯灭的时代里同病相怜。两颗早已被时代抹杀的心灵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俩人惺惺相惜,真心相爱。幸福总是来得那么突然走的又那么决然。本想安稳度日的他们再一次被现实生活击垮。秦书田被判刑十年,胡玉音判刑三年,因怀孕监外执行。十年一晃而过,这十年间,胡玉音遭遇种.种不幸,甚至因难产险些丧命。最后,她盼回了秦书田,米豆腐生意又做了起来。于此不同的是,王秋赦成了满街游走的行尸走肉。在那个年代里,社会对人性的摧残,对真实的扭曲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作者通过对主人公的悲剧揭示了期间的黑暗历史。生活在一个黑白不分,昼夜不明的荒谬时代是最可悲的。作者用讽刺的笔法,采用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将时代特征描绘的淋漓尽致,深刻地揭露了时代带来的社会现实。
第五篇:芙蓉镇读后感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电影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色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色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找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这种找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色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