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周作人散文初恋读后感
我们时常为自己还能够热情拥抱青春年华而暗自庆幸,然而对于处在这个时期让我们颤动,心跳,兴奋不已的爱情,仿佛不能抓住它的真谛,读了周作人先生的《初恋》我或许读懂了他一点,以及对于爱情有了些许更为深刻的感悟。
在傅老师的中国现代散文研究课上,我对周作人先生有了更深的了解,大多数人应该都为周作人在文学上主张散文个性化而显示出深深的敬意,因为他为散文的个性发展不仅提出了理论,而且自己就是一个脚踏实地的践行者。他一直用自己的笔在与千千万万个人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他的深挚的情感,独到的见解与感悟全部都用最平常,甚至“俗不可耐”的词语表达,没有钱钟书《围城》中精辟的比喻和戏谑的调侃,也没有郭沫若《凤凰涅槃》中的热烈奔放的激情与火花,他用文字的水滴汇聚出一股涓涓溪流,读者只要轻轻尝一口,心田立刻就会得到滋润,有种莫名的,无法言表的感动。在作品《初恋》中,周作人写自己初恋的姑娘,没有用太多的优美的辞藻来点缀他心仪的姑娘,甚至“也不曾看过她的容貌与姿态”但作者却明白三姑娘是单纯的,善良的,热情的,于是他用最常见的人情世故淡淡几笔做了一个对比,就让我们明白三姑娘在作者眼中是特别的,文中写道“宋姨太太和远邻的羊肉店石家的媳妇虽然很说得来,与姚宅的老妇却感情很坏,彼此都不交口,但是三姑娘并不管这些,仍旧推进门来游嬉。”同样,周作人在写自己对三姑娘的感觉时,仿佛是在等令自己心潮澎湃的情感冷却之后,向一个知己在说说生活,拉拉家常中娓娓道来一样,没有任何激动之情,仍旧让他那个性的溪水在流淌着,淌进每一个读者的情感深处,文中写到“那时我十四岁,她大约十三岁罢。”“我不很明白做婊子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到:‘她如果真流落做了婊子,我必定去救她出来。’”以及末段“我那时也很觉得不快,想到她的悲惨的死相,但同时却又似乎很是安静,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作者惜墨如金,了了几笔,却让我们感到了她至深的初恋,要不他不会那么清晰地记住当年自己十四岁,也许在作者今后的人生的很多时候,他都会回忆十四岁那单纯的萌动;要不他也不会有奋不顾身的救她的冲动,更不会在听到一个人死于霍乱而去想象那悲惨的死相,因为如果三姑娘不能牵绕作者的心,作者就不会联想太多,只会一听而过而已;另外,正因为有现在的心里的大石头放下的感觉才能让读者体会到,这么多年虽然作者辗转异地,但心中是多么牵挂一个人,而且分量还如大石头般沉重 ......这样朴素的家常话语却又那么真切,深刻。所以《初恋》正体现了周作人对散文的要求——简单,朴实,只要呈现客观事物本来的面貌,只要真纯性情的表露。
从周作人提倡的散文个性化到自己切实践行而写出的具有他个人典型特征的淡泊朴素的散文来看,《初恋》给了我们太多的关于作为弘扬散文的一代宗师的周作人以及什么才是真正有血有肉有味的散文以启示,此外,就《初恋》中所表现的情感境界,无人不神往。文中写到“虽然非意识的对于她很是感到亲近,一面却似乎为她的光辉所掩,升不起眼来端详她了。”是的,当我们真正靠近自己爱慕的人时[u1] 显得那么胆怯,胆怯到不敢真正端详她,我们甚至会感到自卑,自卑到认为自己是“丑小鸭”但我们内心却又兴奋并莫名的快乐着,尽管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与她相爱,但是对方的存在就会让自己感到喜悦,这种初恋时青春萌动的情感有着古朴田园般的美好,也许才是至高的爱情境界,因为[u2] 此时此刻,我想到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到了汉乐府民歌“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爱情忠贞,我想到了《长恨歌》中“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做愿为连理枝[u3] ”的对爱的希翼与来世向往,是的,这种爱的海誓山盟确实让我们振颤和赞叹,但是《初恋》中人的纯真的性爱萌动情感却超越了如此种种,它不需要太多爱的符号,却远能比恋人间直白的海誓山盟更能让人心中泛起爱的涟漪。初恋是纯的,还没经过实际生活的蹂躏,是人性最底层真切的呼唤,它的美可以压倒现实中一切男女情爱。
周作人先生在《初恋》中用简朴的词语,冷静平淡的笔调,带着对日常生活精细深刻的体悟向我们诠释了情爱的最高境界,令人咀嚼回味再三,余味无穷......
第二篇:周作人散文初恋读后感
经常可以读到关于初恋的文字,也常听人回忆初恋,或甜蜜,或苦涩,每每这时,心中总不免对初恋充满疑惑,什么是初恋?这种疑惑从十几岁一直到现在,都没答案。听着别人的故事,似乎每个人对初恋的定义也都很不相同。
我原以为初恋就是生平第一次的恋爱,恋爱就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许没有结果,但两人总是有那么一回事,曾经都爱恋到对方。
我的说法很快被很多人否定,因为我忽视了暗恋。暗恋能算作恋爱吗?我总觉得单相思只能算作相思,属闲愁范畴,不能称之为恋爱。所谓恋爱应是相爱,相爱应是两情相悦,那是一种相互而美好的感情。
对初恋愈发迷惑是从二十岁读了周作人的《初恋》之后。
周作人回忆自己的初恋是十四岁,“伊”大约十三岁吧,而且与“伊”从不曾谈过一句话,“也不曾仔细的看过伊的面貌与姿态”,那是怎样一种朦胧的近乎与无的感情,那又是“我”第一次想去以自己的力量来保护的少女,当听到“伊”患霍乱死了时,虽觉不快,但“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字里行间虽不见爱恋,但真挚与精典的情感流露让人的心也不由得变得柔软,不由得去找寻与自己年龄相仿时近似的情节或心情。我想这样一种初恋大抵只有周作人会有,一是大作家的身份,很淡近乎无有的东西,经过一支生花的笔和细腻的心,就成了传奇。二是所处的年代,那时男女往来基本仍旧处于授受不亲,接触的受限,情感愈发会纯,会让人难忘。
如果仔细去琢磨初恋,然后对初恋认识的愈来愈模糊,我想这样的人应该会越来越多。现在是一个讲究速度的时代,一个讲究感官与视觉双重冲击的时代,在情感速成(不久的将来生孩子说不准也会速成,那倒是一种解放)之下,量自然可观,但到底是贫瘠了我们的记忆与感受,还是丰富了我们的记忆与感受?可能谁也没功夫去琢磨这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更多有实际意义的事情还等着我们去做呢。如果把初恋界定为第一次对异性有了隐隐约约较爱慕的感情,我想那样的话很多的人都不再有对初恋的回忆,也就不再有初恋,初恋在若干年之后只是文字的一种存在形式,一个杜撰的精神寄托的故事。初恋再也不会散发它特有的羞涩甜蜜温馨的味道了。
在这个吃饭都越来越讲究快餐的时代,我彻底迷惘了。当然,这也仅是我自个儿对初恋疑惑的认识。
第三篇:周作人散文初恋读后感
早听过周作人的大名,只因为他是鲁迅的胞弟。这次听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课,才发现他是如此的有才气,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蓦地,意识到自己先前的孤陋寡闻啊,虽然对于他的大作《乌篷船》和晚年做了汉奸还是略有耳闻。上网浏览周作人的散文,发现其作品中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乌篷船》、《苦雨》、《故乡的野菜》等等。此时,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标题《初恋》映入眼帘,急切读来,感觉它颇为有趣,印象深刻。到图书馆借了本《中国现代文学百家——周作人代表作》,却发现竟没有《初恋》这篇散文,失望之余,脑海中却再也挥之不去作者笔下那种朦胧纯纯的感觉了。
想来周作人的散文中,《初恋》不能算最出色、最有名的,然而,它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触动人心。有许多散文一下子能够吸引住我们,是因为那饱含深情的词句,热烈奔放的激情,本就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就像把你拉到一道壮阔的瀑布面前,让你不得不动心。但也有另一种散文,它本身并没有鲜艳亮丽的色彩,但在那貌似平淡的背后,却往往流动着一种特别的情趣,宛若丛林中的一道溪流,静静地滋润心田,给人美的享受——《初恋》恰如这种清新之感。倘若在夏日的午后,闲坐在藤椅上,品一杯茗茶,再细细品读这篇美文,定会在嘴角浮出一丝会心之笑。
《初恋》是表现少年无知时期极其单纯的一段恋情。第一次读它,有三点印象颇深。
一是有种莫名其妙,甚至是嗤笑的感觉,这也叫初恋?其中的恋情似乎不合逻辑:不清楚对方的外表相貌,不了解对方的家世背景,不知道女孩儿的态度,就这样陷入了这段朦胧的爱中。无目的无功利,却极其单纯,没有轰轰烈烈,海誓山盟,却成为自己力量的源泉,并下定决心,“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初恋是金,纯粹的真诚,永远值得怀想。所以,对于作者的这份感觉,我还是很欣赏的。
二是对于作者描写男孩第一次恋慕异性时的那种感觉实在传神极了,即使是女生大致也是如此吧,叫人不得不佩服。“每逢她抱着猫来看我写字,我便不自觉地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无的努力去映写,感着一种无所希求的迷蒙的喜乐。并不问她是否爱我,或者也还不知道自己是爱着她,总之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亲近喜悦,并且愿为她有所尽力,这是当时实在的心情,也是她所给我的赐物了”,让人为之发笑的同时又觉得神妙极了。这种对于初恋的描写让我联想到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一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一样的生动贴切。
三是这文章果然印证了周作人平和冲淡、舒徐自如的风格,颇有古朴之感。其笔调委婉含蓄、朴素自然,产生一种涩味与简单味,让读者体验到作者不慌不忙,娓娓道来的从容心境。然而结尾虽然风格依旧,从字里行间却还看出作者对于这份初恋的牵挂,因为这样看来似乎三姑娘不必再为生计发愁,也终没有沦为娼妓,“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这种平静淡然恰反衬了作者内心有一丝喜悦的“热”。
初恋,正如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味浓醇香,却有种淡淡的苦涩。少年心事,最是那难以忘怀的记忆,恰如周作人的这篇《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