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写,这可以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中的潘西中学是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军事学校为原型的,书中的寄宿生活也是他的亲生经历,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无意告诉我们“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在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他也不会告诉我们他的整个一生,只是告诉我们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期间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日子。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按照我们现在的评判标准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差生,他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学习,虽然校领导常常警告他,让他好好用功,但他只把这话当做耳耳边风,还有,他满口脏话。
而作为击剑队领队的他,与队员一早出发到纽约去和麦克彭妮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他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全落在地铁上了。他自己认为这事不能全怪他。可是乘火车回来的时候队友们谁也不理他。
主人公霍尔顿似乎在哪里都不能很好地融入其中,在宿舍中,与舍友打架;在期末考试中,被四位老师给了不及格;在击剑队中,与队友关系闹僵;在宾馆里,他觉着每一个人都是怪人;在……
他立志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霍尔领的语言,评论家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小说一面世就引来众怒,一些评论家认为其语言“猥亵”、“渎神”。但也不乏有人高度赞赏霍尔顿的语言,国外某些评论家把霍尔顿的语言与马克?吐温笔下人物哈克的语言相提并论,加以赞美。他们认为这两个流浪少年的方言口语,会在文学天地里流芳百世、永放光彩。这些评论家将本来表现霍尔顿率性的一面的的语言,竟然也能分析个所以然来,并且还能分成两派,各方都振振有词,我不禁十分“佩服”。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像房祖名、柯震东、张默一类的所谓的明星吸毒,正象征着那“垮掉的一代”,这与本书的著作时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们或许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这个已经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所以,不如放下一切,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二)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
他是住在每个人心中的一个少年,一个焦躁却又美好的少年。
都说年少轻狂,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叛逆的想法,霍尔登也只是一名处于青春期的普通学生,现在的我们和他是那么相似,又如此不同。十六的他,满嘴脏话,五门功课四门不及格,而我们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好,十六岁的他,被校开除,一人在纽约街头游荡三天,而我们不敢无故旷课,不敢离家出走;十六岁的他,伪装成大人样子,泡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而我们却被贴上“十八周岁以下”禁止的标签;十六岁的他,厌倦生活,想逃离到西部的小木屋里度过一生,而我们却习惯了如今的一切。是的,从这几点来看,他的确是一个典型的“坏孩子”,但我想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讨厌那些充斥在他生活中的装腔作势,假模假样的人,他畏不了这些人甚至这个社会,所以他才选择反抗,选择不去做一个所谓的“好孩子”来与这个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作对。
他其实并不坏。他看尽这世间的冷暖世故,却依旧保持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被开除后不想让有心脏病的母亲伤心,决定在她接到信后晚几天等她心情平复后再回去;在车站遇到两个修女,他硬是要捐出十元,而他身上的钱其实并不多;在街上看到菲苾喜欢的唱片就买下来带回家给菲苾,在墓地为人们下雨时可以?躲避淋雨,死去的弟弟艾里却不能而感到不公,在博物馆等菲苾时想要赶紧擦掉墙上的不文明字眼……
霍尔顿很喜欢孩子。他喜欢弟弟艾里,他憎恨很多人却止不住的赞美艾里的长相机灵与聪明能干;他喜欢他的妹妹菲苾,他在决定去西部小木屋里度过一生后只对菲苾说了实话。霍尔顿喜欢看孩子们的笔记,喜欢和妹妹交流谈话,会带着两个逃课的小学生找到放木乃伊的场所。在面对孩子时,他不再说脏话,完全没有了坏孩子的模样。他一定是不想破坏孩子们天生具有的真诚,不想让他们纯洁的内心受到污染。能有这样美好的想法,想来霍尔顿的心里也住着一位洁白如天使般的孩子,但我们忘了他自己本身也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只不过太早接触这个社会罢了。
霍尔顿的梦想是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静静看着孩子们玩耍的守望者,一个防止孩子们掉下悬崖的守望者,我想他不仅仅是想保护那些无忧无虑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更是想守住他们身上的纯真,也是想守住自己心中的那份在纷乱社会中仅剩的那一点最真实的、最美好的、发自内心的纯真。
“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我们需要变得成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失去孩童般的纯真。守望住心中的纯真吧,趁它还未被这个社会偷走,别让自己长大后只是成为一个无趣的成年人。
别忘了我们都还只是孩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三)
这是一部少年成长的黑色喜剧。全书讲述了霍尔顿从被潘西中学开除到回家之间几天中的经历。在这看似平凡琐碎的内容背后,却是深刻冷峻的心理剖析,和对美国社会的严肃审视。
霍尔顿是典型的叛逆青年。他的反叛,十分彻底:第一层,是对父母和学校的反抗,反抗陈腐的教条、反抗严苛的规矩、反抗肉麻的期望;第二层,是对同学和陌生人的反抗——他厌恶“愚蠢”的阿克莱、虚荣的三姐妹、虚伪的斯特拉德莱塔、狡诈的老毛里斯、老态龙钟的老师们、老萨丽……;第三层,是最根本的,他反抗这个社会。
这种看似荒谬的反抗在他这里是很有依据的。霍尔顿的洞察力高于成人所估计的,他的判断力也是敏锐的。社会的黑暗、虚伪、丑恶——哪怕只有分毫——在他眼中也无处遁形。然而,这无法改变两个事实:一,是他心智仍然是幼稚的——他冲动、胆怯、气量狭小,他不敢反击邪恶,他也不会像一个成人一样心平气和地漠视污渍,在和斯特拉德莱塔、老毛里斯的较量中,他从来只有落败的份;二,他自身也充满了他所厌恶的德行——这点他或多或少地意识到——因而他并不需要也没有条件去指责甚至制裁他人。
这种基于认识社会、判断是非的反抗,是少年心理的重要特点。从长远看来,这是可喜的。这说明一个有原则的人格正在形成。但是这种人格的形成需要师长的引导、社会的容许、学校的栽培、知识的灌输。在书中,塞林格借安多里尼先生的口道出了他的观点“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将发现对人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受过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帮光有聪明才智的人来,确实要宝贵的多。”对青少年来讲,不妨与他们所认为的虚伪、卑劣暂作妥协,学会包容和坚忍,吸收知识、锤炼心灵,进而成为一个真正能拨云见日的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更深层的意义是拷问了社会——正如前面所说,霍尔顿的抵触和厌恶并不是空穴来风。相反,一个没有牵挂、未受污染而具有清醒头脑的青年人,更容易发现社会的卑鄙之处。世俗主义者会跳出来为社会的龌龊辩护,说出一百条理由——这是现实,这是无奈,这是进步的代价……但这并不能掩饰街角巷陌、高楼华厦里的丑恶。资本家投资的学校里、公众筹建的教堂里、大师完成的著作里从来都是充满了正义和理想。但与此相对立,教育界崇尚形式、市井街头充满无耻、艺术界陷入腐败……塞林格分别借助学校、旅馆、夜总会描绘了出来。
资本主义社会趋向成熟时,社会陷入一个微妙的畸变期。空前普及却不成熟,物质空前富裕却不均衡,政治完成民主化进程但细节仍有待改进。《麦田里的守望者》就诞生在这样的时期。繁华的纽约下,是数不清的罪恶和不公。塞林格用霍尔顿的口,咒骂了无数声“混账”。他真实的目标,正是50年代的美国。那个美国,没有明显的缺点,但在繁华富足之下,是数不清漏洞和瑕疵。自然,这是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因此,塞林格安排霍尔顿回到中学,他也希望美国回到最早的费城的誓言。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四)
读到这本书的题目,脑海中首先浮现出的便是这个词汇——稻草人。它是田野的代名词,而也确实在做着守望者的工作。只是之于它本身,它并无生命;之于它所守望的对象——那也与本书并无关系。
“我老是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小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初始之时,你或许很难了解到作者——或者说是这位书中的自述者——这个十六岁的少年要表达些什么。然而以第一人称视角成书的最大好处便是,你可以无限度地接近书中人物的内心,并在他那细腻的心理活动中慢慢与之共鸣。在霍尔顿眼中,世界是虚伪的,或者说,构成世界的主体——那些已然成年的人们,那些已然懂得人情世故的青年们都是虚伪的。在他所认知的,所认可的情感关系网中,只有以他的弟弟艾里和妹妹菲比为代表的天真孩子们,是可以给他慰藉的存在。而至于其他,甚至是他自己的父母,他也同样有许多难以接受的地方。
因而,在霍尔顿最后向自己妹妹表露的心迹中,他坦诚地讲出了自己的这个异想天开的理想,而理想的对象亦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他所真正能喜欢,不厌恶,愿意守护的东西。
之于我们,悬崖或许是危险的代名词;而之于霍尔顿,那更是一种坠入浊世的象征。战后的美国并非完全像它看起来的那样——政治舞台上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民众阶层的不堪往往是政治所不能掌控的,或者也可以说,正是政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下层社会乃至整个社会变得风气不佳,尽管说,它的政治也不那么。由此许多难以直言的人性的泯灭便只能借由作家间接谈出,而借由孩子的口吻则会让表达更接近于纯净。
我并不想确认霍尔顿的精神是否真的有一些问题,而且他的思想也确实和书中的世界,甚至可以说是当时的美国社会格格不入。然而在那样的世界中能够以相异的视角去观察的个体本身也只能是被视之为异类,所以这也终究不是那个孩子的错。好在他终于能够在妹妹菲比那里找到了安慰,天真的孩子总是不经意间就温暖了别人的心,而那也是继艾里——他已经过世的弟弟后他所能抓到的最后一根稻草了。
在短暂的几天时间里,霍尔顿曾经对一些人抱过些许期望,然而那期望却相继被打破。如果你初看这本书,或许连同主人公在内的人会被你一并划分到“虚假”这一栏里;然而当你最终在霍尔顿的哭声中恍然,他也不过是个孩子,他只是强装自己已然长大,以为能以成人视角看世界,你也会谅解,他有时并不能完全投入角色——只因为他自己也根本是个孩子。
我亦不想去辨别,最终的最终,霍尔顿是无奈接受了这个世界,还是抗争着垂手于精神崩溃的边缘。又或许之于他来说,两种都不是,只因在这里他还有连接他与理想国度的最后羁绊——菲比以及和菲比一样的成千上万的孩子,所以他愿意妥协,正如最后他愿意为了妹妹留在这里,他留在这里继续与触碰到的世界为伍,而在内心世界中永远保持了一方纯净。
原著中,这本书的名字是《The Catcher in theRye》,catcher的愿意是运动中的捕手,如此看来,无论是捕手还是守望者,这种带有主观色彩的词汇都已然超出了稻草人的范畴——并不仅仅是被动坚守,更是自己的追寻。
而霍尔顿本人呢,他也确实会思考很多。比如说他鄙视有些人总是以为某些事情是完全对的,然而世间并无绝对的对错;比如他看穿人们虚伪的鼓掌;比如他厌恶人们口不对心的谈话。又如,他说无生命的事情总是静止不动,而有生命的我们终是在一点点改变。
世界总是有光有影,有明有暗。
霍尔顿的几天时间就是那么短,一切都结束后也不过是又回到了原点,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结束后就是虚幻。
可是至少他将自己的希望表达了出来,那样的理想就算会被人嘲笑、与世界相悖,那也是他的梦想——守望在麦田,守望在纯真。
或许,我们都愿意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却并不仅仅是稻草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五)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时,因为没有相当的背景知识,所以读起来的时候十分迷惘,没有共鸣,觉得就这样描写主人公的一些愤青的表现,有什么吸引的呢?但是读下去的时候,偶然得到了一些那个年代相关的背景知识,因此,读起来津津有味,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明白为何主人公甘愿当一名守望者而不努力学习,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 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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