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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2022-11-14 18:40:38读后感242

第一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月亮,代表着一个崇高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着一个卑微、平凡弱小的人。

有人跟我说,这本书写的太悲情,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圆满的。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实现了他作为一个画家的梦,一个平凡卑微的人,已经寻到了他的月亮。一个朝圣者找到了属于他的天堂,一个灵魂的归属地。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话有三句。第一句,作家通晓的是人性,掌握的是人心。第二句,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第三句,上帝的磨盘转动的很慢,但确磨的很细。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读第一句话,没有一个人能懂自己,别人又怎么懂自己,自己又如何能懂得别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本书的主人公,一个冷漠、无情、粗鄙、疯狂,一点都不懂感恩,一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正是因为这种偏执才使他知道自己的追求及梦想,一个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放弃一切的人。

舍弃了所有、扔掉所有阻拦自己的东西,家庭、环境、世俗的眼光。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这是艾塔对思特里克兰德所说的话,接受艾塔是为了什么,打开爱情的心扉、是性还是一个可以安心绘画的环境。我一直也没有想通,这些都是他所不需要的东西,这些都是可以阻挡他脚步的东西,艾塔选择他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因为爱情另一个可以说是血统、一个白人的血统。艾塔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更多感受的是爱,当思特里克兰德要赶走艾塔的时候也是看不见一个自私、冷漠的偏执狂,这也是因为爱吧。

记得一部电视剧里有这样一句台词:“爱情的道路上永远有一个人是一个人在追,另一个人在跑”。荷兰画家妻子更多的是激情,当激情过后的空虚是无法填补的。现实生活中的感情大多也是结束,当所有的激情都已消退,没有了热恋期喋喋不休的话语和甜言蜜语,唯有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双方都会产生一种幻觉,对方不爱自己了或者曾经我爱的那个人已经渐行渐远。爱与被爱都会变得平淡,我们只是缺少艾塔“献身”的精神,你若不离我便不弃,爱是一份执行,一份信任,一种忘我的幸福。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确磨的很细。时间是最好的磨盘,磨光了我们的棱角、磨平了我们的梦想。把我们磨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谁又能活的明白,有几个人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有几个人肯为曾经的梦想放下一切多余的包袱?不是上帝的磨盘磨平了我们,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磨平。生活并不能压弯我们的腰,只是我们选择向生活低头。

第二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读书,是为了我们能够认知社会、人情、人性,作为作家,我尽量了解和提供这些,但不是去判断人性。

——毛姆

美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的,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了,可不是每个人都能认出来,你得重复和艺术家同样的奇异之旅,你得用心,这需要智慧、勇气、感觉和丰富的想象力。

——德克

女人心中的爱,往往是亲昵和安慰,不过是衣食无忧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家庭圆满的得意,很多时候,当这些成为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面对真正渴望的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

但爱是需要无私忘我,需要柔软与矜持的,而追求永恒星辰的人,是不会真正爱上任何一个人,包括他自己的。

——毛姆

他不需要爱情,他觉得,这是人性的弱点,他有时需要女人,当他的欲望得到满足,就会去忙别的事情了。他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他盼着有一天,我可以不受到欲望的支配,自由自在的去工作。

因为他觉得,女人除了爱情,什么都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这太荒谬了!

他讨厌女人试图向说服他们去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部分。他知道,欲望是健康的、是正常的,而爱情,爱情是一种病!

当被一个女人爱上的时候,除非禁锢他的灵魂,不然女人是不会罢休的。男人的灵魂在天际飘荡,女人却想将他囚禁在自己的账本里。

第三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一气呵成的看完,是因为无法忍受近期精神世界的贫瘠,可是我精神世界的丰盛又为何依赖于书籍的刺激?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给我的总体感觉相差无几,我个人目前对他也并说不上有多么的喜爱。他笔下显而易见的男女不等与物化女性是我最反感之处。但他的言语中透露的诚实幽默却会带来短暂快乐,以及他或说他笔下人物看待事物的超然会让我些许欣赏。

阅读的时候有些灵光一闪的想法又转瞬即逝,本来明明能够抓住却被错失的感觉。然而,我知道那感觉会再来的。

“月亮与六便士”究竟何意我不知,不过貌似提到了三次跟“我”有两便士关系啊,“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观点和你两便士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还会在乎一群人的看法呢?”,我也觉得我个人好像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而之前的我会说我不知这究竟好不好,但现在的我会毫不在意洒脱的说这样很好,我觉得很好。

所有觉得这样不好的,又和我有两便士关系啊。不来往就是了。不强求非要欣赏,如果欣赏是基于他人的欣赏而驱之而来的欣赏,那其实根本不懂得欣赏。

毛姆在书中说,作家要做的是发现,而非评判。我觉得这么做是睿智的,不光光是作家需要这样。

月亮总只有一个,美到泛滥也就不美了。想重复一下我最喜欢的那段话:

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好像一部分人们觉得快乐就是终极的追求,而快乐也分很多种快乐,痛苦好像也并非就属于不快乐。

第四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livesatanotherlevel”。电影《Big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第五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第六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初期读感觉非常的枯燥,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读,后来硬着头皮慢慢读下来的。到最后读完仔细思考后才觉得主人公逐梦的代价和魄力!

理想与现实,是文学作品四大永恒的主题之一,这本书用月亮与六便士做比喻真是极为恰当。第二次读毛姆的书,开头真是有点味同嚼蜡,我一度以为第一章是作者写的序,看到斯特里克兰不告而别那里,才算开始看到故事情节了。但全书读完了,才发现这就是毛姆写作的腔调,有点淡淡的漫不经心和距离感,有分寸的嘲讽和恰到好处的评议,不着痕迹地融入了作者的价值观,讲故事和写作的手法实在是高明。

好的小说让人看完后掩卷思考,回味无穷,这本书就是如此,虽然是差不多100年前完成的小说,但内容在今天读起来依然鲜活,也许这就是此书经久不衰成为经典的原因吧!

第七篇:关于《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感觉作者把理想神圣化得失焦 ,人们为什么追求理想 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一个人去追求理想 。他说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像个朝圣者, 朝着心中的殿堂跋涉。 他放弃了现实生活的平凡幸福 ,追求自由, 这没什么可责怪的 ,但说他自私也不为过。 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多少人像斯特里克兰那么勇敢, 决绝而去 ,搁下生活沉重的包袱 ,去探索追寻真正的内心世界 。

书里大部分篇幅都在嘲笑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庸俗, 他是个没有天赋的落魄画家 。最后两章突然转向盛赞斯特里克兰是天才 ,不是很能理解这种天才以及世人对他的看法。

朝圣者,在朝圣的路上充实心中的向往,活出自己真正想要的样子。至少在我看来,朝圣者是在路上越活越有光芒。斯特里克兰是吗 ?他用自己的奇行怪癖伤害对他好的人,除了画画,又有什么入得了他的眼呢?很大程度上说,斯特里克兰是一个自私的理想主义者。人们以他的伟大作品掩盖他的斑斑劣迹,多么理想化的世界,但这种掩盖真的公平吗?

人人都有触碰月亮的梦想,人人都乏味于脚下的六便士。想着潇洒地扔下柴米油盐的现实生活去追寻摇挂天际的月亮,对脚下的六便士不屑一顾甚至厌恶。假如有天 你可以把脚下的六便士当成月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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