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一)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
家的诞生要先于族。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
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
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
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
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
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
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
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
2027袁雨新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三)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创作的一本经典作品,书中所介绍的中国,是朴实的,是真诚的,更是“土生土长”的。
这本书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入手,着实表现出了上世纪中国人民的平时所为。从农业耕种开始,到乡土吆喝,再到百姓的生活杂事。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土地是穿插一切的根本。
在文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到了“土”与“愚”。首先,“土”是很重要的一物。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现存的唯一一个没有中断过文化传承的国家。古代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全国绝大部分百姓都从事农业劳作,而乡下人更是离不开土地。土地像母亲一样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而文中所提及的“愚”,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观念的不断改变而造成的。在文中,城里人认为乡下人见到车就不知所措是一种“愚”,而乡下人却觉得城里人不懂种地而装懂是一种“愚”。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相对。
时间永不停止,过去的东西只能成为历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我们谁都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多亏了科技的迅猛发展,许多科技产品地出现,让我们有了认知历史的机会。
乡土永远是乡土,而中国也永远是中国。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中国文化依然扎根于历史,中国乡土依然承载灵魂。现在的农村发展飞速,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环境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以前的农村破败不堪,有很多地方“脏、乱、差”,而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够,环保水平参差不齐。反观当下,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许多大学生也回乡创业……这些都令农村富起来,强起来,美起来!但无论如何发展,乡土不会改变,灵魂永远存在。
乡土中国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记忆,也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美好向往!
乡土中国读后感(四)
追寻浓浓乡土情
蒋嘉钰
这是一本薄薄的书,但它的价值远高出它的厚度,正是这本书将“乡村社会学”引入了人们的思想中。
这是一本囊括了我国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有关家族、社会与个人、礼治秩序的秘密的书。总之,“己”绝不可以脱离社会而存在。“己”要学会如何在社会中生活,取长补短,将个体精神发扬光大。
这个现实的中国,我们可以真正去把握的中国,便是费孝通所说的“乡土中国”。这种“乡土”并非单指我们脚下的土地,而是指人和土地之间最为紧密的联结。由此,生活在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的各色各类的人,他们的生老病死,似乎都和这土地极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这就是乡土中国中的一种生命循环。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一种自我主义为中心的差序格局。
全文构建于乡土,包含丰富的社会学知识,字里行间透露出质朴与睿智。我国有长远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土地是生存的根本,是生存的纽带,它使那些生活在都市中与钢筋高楼、精美绿化为伴的人,愈发领略乡土的珍贵,更加了解人与社会关系的真谛。
在这个充斥着“私”的社会,友爱和亲密被这本书一次又一次地提及,这要求我们不忘乡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这看似模糊,实则精确;看似随意,实则微言大义,种种社会的复杂关系被此书详细地解述。
当然,乡土不是中国的全部,但对于中国的核心,却需追溯长达几千年的农业文明,乡土背后存在许许多多的中国问题。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我们被要求激流勇进,做时代的弄潮儿,但在追随时代前进的同时,别忘了要时常注视脚下的那一方泥土,重拾我们的精神之“根”。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
近来读乡土中国,深有感触,激发我不少思考,于是写下这篇读后感。
《乡土中国》为费孝通先生根据其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而写成的“一段尝试的记录”。此书曾试着偷袭中国乡村社会,并力求查明乡村各种现象的原因,弄清乡村社会的本质。于是费老用现代社会学的方法去分析、思考,并得到不少极有价值的“果实”。
于是我便以这些“果实”为基础,联系现实生活,简单拙劣的构建一个乡村社会的模样,作为对整本书的一个大致整理:乡村社会以农业的小农经济为基础,以血缘与地缘为联系,在定居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个稳定的村子,这些村子相对独立于社会,形成一个个与外界沟通甚少的世界,以差序格局,构筑人们的道德体系,以此建立礼制秩序,并以长老统治来维续这个礼制社会及其长久的稳定。这便是一个“理想型”的乡土社会,发展缓慢甚至于停滞,于是人们只需遵从于欲望,以祖辈流传下来的经验生存。
然而社会总要发展,于是乡土社会便缓慢的蠕动,用极缓慢的发展来啊,大大减少变革所带来的冲击。就算是在极混乱、社会变革大兴的年代里,礼制秩序与以依附于其的长老统治仍不会,也不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为了保护这种能减缓社会发展、维持安定的制度,即使是暂时地出现许多名与实的分离,长老统治只余形式也没关系,要保住他,让他能在未来重新复苏,再次阻碍社会发展——或者说,“使社会安定”。于是从中我们得知,乡土社会的固定,其实本质上是在求一个安定的社会,以至于一切制度规则全为安定——减少变革的稳定服务。
这么说,好像是目的——安定决定了乡土社会的模样。其实不然,这是为最终表现。乡土社会的产生原因根本还是在安定,不过这次,它是一个因素,一个原因。所以是一个安定的社会,发展出安定的制度,这个安定的制度又催生出一个更安定的社会,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最初的安定?乡土性。即以耕种而导致的人口不流动而形成的聚村定居,由此发展出强烈的地方性,即乡土社会的人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于是这块土地——这个社会圈子里的人在这儿长大,在这儿死去,在这儿生活一生。因此周遭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不需要、也不会认为需要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生产力发展及相随的强烈的陌生感——一种不安定的感觉。
于是,以往乡土社会的人,相对于现在的时间观念,长期的处于我们如今看来生产力极低下的社会中,即乡土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安定生活中。那乡土中国是否就是一个不好的社会呢?一个社会的好坏应该是按是否满足人们的需求来说。受环境等原因,导致安稳成为乡土社会中一种大部分人们所需求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至今仍为许多人所接受。所以乡土社会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不能说是一个不好的社会。其实也是存在即合理,社会的性质影响群体,群体的需求决定社会,因此,乡土社会的存在有着其本身的合理性,并且绝不是一个片面的,不好的,是人们不幸福的社会。这应该被理解,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间并无纯粹的好坏之分,现在于过去并不谁比谁高贵,大家的存在合理且平等。这并不是说没必要改革的,人们的需求决定社会,但有人开始偶然的经历变革,社会发展,在一片相同的地狱中,社会的发展程度说却有所不同,这一定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甚至成为压迫,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社会开始转型,这就是中国近代发生变革的原因。
为何西欧表现出了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并没有的一个性质——快速地发展社会呢?我想这与西欧地区的战争频率高有关,战争导致了社会不安定,促使他们寻求一个发展程度高的社会以制止战争。这当然并非歌颂战争,无战争的社会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相对需求,只是说明战争能成为一个破坏安定的因素,以使社会快速发展。
全文基本于此结束。感谢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它让我们更了解自身所处的社会,对以往的历史有更多的认识,并帮助我们建立、完善社会发展的基础模型。极大开阔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学会用科学的方法认识社会现实,一部经典,一本好书,应当激起人们的思考,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乡土中国读后感(六)
冯璇
17年,《寻梦环游记》这一动画电影感动了无数国人,这部取材自拉丁美洲传统文化、主旨并不十分新颖的动画电影,为何会打动这么多的中国观众呢?我想,这可能是因为现代社会的人们对传统亲情的一种迫切的需求。
“中国人的社会结构,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一书中,如此描述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七十多年的时间跨度了,如果再以这段话来描述现如今的中国社会,恐怕已经不太合适了。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更像是一个个独立的原子,更多是处于互不干扰的状态。
日本电视台在2010年曾播出一部纪录片《无缘社会:无缘死32000人的冲击》,佛教讲究“因缘”,“因”是事物内部的联系,而“缘”是事物与外部的联系。“无缘社会”就是这样一群与外部社会失去联系的人,高龄、无儿女、无工作,最后无声无息的死去,没有人来认领他们的尸体。日本社会也曾受儒家思想影响,义、理也成为其文化的一部分,但如今却面临着传统家庭碎片化和人情日渐冷漠的处境,逐渐演变成“无缘社会”。
反观我国,虽然没有达到老无所养的境地,但在许多方面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一部分人放弃了对土的依赖,进城打工,子女们背井离乡、四处奔波,一个人在外打拼。而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比例上升。原有的以土为生,与土为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相对稳定的乡土社会,逐渐变得流动、碎片化。
在我看来乡村发生三次变化后并没有离开“乡土本色”。乡村第一次变化:发展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第二次变化,农名进城打工,离土又离乡;第三次变化,农民工返乡,开发乡村,既不离土也不离乡。随着社会发展,农村扎根于“乡土”,在“乡土”的基础上,去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各种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出现,使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已远远不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了,科技让乡土社会有了新的发展方式,而具有广阔开发空间的乡土社会也给了现代社会的发展一个新的通道。
在查阅资料时,注意到一个有趣的变化,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文化由“前喻文化”向“后喻文化”转变,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对人类文化的传播提出了“三喻”论,即“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和“后喻文化”。前喻文化是指向年长的学习,文化、知识的传承是前辈向后辈传递。并喻文化是指不需要先辈的经验积累,文化在同代之间传播。后喻文化是指年长的需要向年轻人请教,到了今天信息发达的时代,年轻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更强,部分文化的传播由后辈传播至前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手把手教老人使用智能产品,有没有过回老家,老人指着你手机里的一个个“方格”向你“请教”是什么的经历。而再看一个个10后小朋友,对于智能产品已经无师自通了。这种文化传播方向的转变,就使书中所提到的年长的人所具有的决定事务的权利转移,不只是由长幼决定权利的大小,而是依靠能力等多个因素。
书中所提到的部分乡土社会的特征在远离我们,而“新的乡土社会”回归,《乡土中国》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中国,了解我们的根,了解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
看完书后,突然想到了《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写给兰香的信中的那段话:“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但是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这或许就是我们要从《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所得到的:了解过去,然后更好地走向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七)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乡土中国读后感(八)
宋懿芮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本色》
仅仅读了本书的第一章,我便默默地长舒一口气,原本兴致勃勃的情感被截了一大半,本想放弃但又转头细想:今天这是教材上点明要读完的书,我轻轻地抚摸皱起来的眉头,无意中看到一段文字:朱光潜不光是读有趣的书,还要硬啃那些初看很枯燥的书,估计就叫做啃着啃着自然就啃出滋味来了。
读完整篇文章,似乎对乡土社会有所了解了。本书开头就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点是感同身受的,正因我们的民族确实和泥土分不开。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便能提示我们乡土社会以农民为荣。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便受“私”的影响,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作者一步一步地推到“差序格局”,个体的行动在差序圈层中展开,呈现出自我主义的风貌,格局如同水面上放开的涟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联的道德要素。
“家”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在这本书中,“家”通常指的是父亲一系,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小家族”。家庭与家族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的家庭关系中,重要关系是父子关系,是婆媳关系,然后才是夫妻关系。男女之间存在着鸿沟,中国人在情感上的矜持和保守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正因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在《礼治秩序》中,最令我感触深的话语便是:“残酷与否和合礼与否无关”。”礼”背后靠的是传统,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中,人们逐渐对传统愈发敬畏,而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追究,又带有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便形成了一个所谓的“仪式”了,所谓“礼”便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的、默认的。
作者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土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看是松弛的,是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力的。在乡土社会,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很强的“教化权利”,该种权利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在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在本书的最后两章,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但是乡土社会的变化极其缓慢。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标志就是人们由欲望转向需要,现代社会由于变迁迅速,作为文化事实的欲望已经不足以解释人们和社会的行为,这时“需要”就产生了。
在读完这本书的一刹那,我忽然读懂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但这一次也是略懂一二,希望有时间再啃第二次,第三次。
在这一次阅读中,我将乡土社会看作为现代社会的“亲兄弟”,也亦是其一面镜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九)
一开始,在我的眼中,乡土是每个流浪在外的游子心中难以忘怀的一片净土,但在拜读了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心中对乡土一词有了新的感受,不免觉得自己先前的理解有些狭隘了。
在文中费老提出来一个极具启发性的概念“礼治”。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们常常认为中国社会是人治社会,其实不然,费老认为一个社会只要称得上“治”,则一定要依照某种原则,不可能是任由某个人的意志肆意妄为,所以提出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这一概念。
费老认为礼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前人留下的传统,是能够较长久的发挥效力的,后人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就能得到维持。就像现在的公民乘坐公共交通,在看到有年迈的或行动不便的人时,不用外界的权力机构一个个督促,都会自发地起身让座,这对于其他道德礼教意识薄弱的人只是个很好的学习榜样。但在他们进行“照办”的过程中,不断演习、实践,一个个传递、学习,就能把礼延续给更多的人。在这样的教化实践中,就会产生像孟岳老师所说的“令人服膺的感召力、敬畏感”令人心生向往,形成内心的行为准则。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我看来中国人对土地是有依恋的,在当时中国人的生存、生活都是与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些海外的游子们常常心怀着对乡土的思念,包里还珍重地要带一杯灶上的泥土,来解救“水土不服”,缓解对家乡的思念。
对于乡土社会而言,各个村落是一个团体,是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团体。所以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特色,每家每户的孩子都是在大家的眼中看着长大的,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就是熟人社会。在我的家乡,每家每户都是沾亲带故的,甚至一整个村都是一个姓,走在充满泥土气息的泥泞小路上,常常有人戴着草帽,挑着担,沾着刚走完农活的点点汗味,笑着喊我“小鱼儿”,和我打招呼。生活在乡土的人,就是这么朴实,彼此就是这么熟悉。但就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当一个人违背了多数人公认的礼,就会受到熟人的道德指责和社会舆论压力,这就使得社会秩序更好地得以维持,所以家家户户们都规规矩矩遵守着在大家心中公认的道义。
《乡土中国》在社会学方面有着极大的成就与影响,是中国社会学的基础,但对于现在的社会却已有些不太合适,在书本的后记费老写道:“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是的,中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中国的社会也不会就此止步不前,在我阅读的同时,我学到的不仅仅当时社会的现状,还有那一代中国人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
中国正在走出乡土,而现在的我们也在继承费老孜孜不倦的精神并为之努力着。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
董喜道
经过了几千年文明的积累,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已经进入了一定的阶段。站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置身于高楼林立的城市中,看着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小村庄,离这里不远,但却也截然不同。两种社会迥然的差异不禁让我深思其中的原因。在《乡土中国》中,我想我找到了答案。
或许是曾经有过生活在乡村的经历吧,我对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乡下人离开不了泥土”有着深深的体会。我想乡下人离不开泥土无非就只有两种原因,其一便是为了谋生,其二也是从现在来说更加普遍的因素:对土地的眷恋。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的扶贫中,地处偏远的小乡村不愿意搬出乡村而是选择以更艰难的方式进行脱贫的原因吧。也还记得小的时候父母班上比较忙,于是就把我“托管”给了姥姥姥爷,那时候最常干的事情,就是和姥爷上山。姥爷那时是很享受在土地上干活的,他说:“一有什么烦恼就去锄地,锄上几垄烦恼就烟消云散了”其实爸妈和舅舅们每月都会送来生活费,根本不需要姥爷去挥散汗水,但他总说,不下地他身上就痒得慌。乡村的这片土地是最无私的,她养活了无数的家庭,她也见证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悲欢离合,像姥爷他们这些从小就生活在这片土地靠这片土地吃饭的农民们,对土地是有着最深厚的的情感的,对于他们来说,这片土地就是他们的安眠药,只要不是地没了,不论是什么事也能靠那一片地一双手给创造出来。我们常说,乡村人憨厚、朴实、勤劳,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从土地上学来的经验。
乡村不知带给了乡下人收入与情感,也教会了他们要遵守道德。以前的乡村中,各人都是不懂法律不明法律的,但是乡村依然能够维持有序的秩序,甚至还可以做到敞开家门。费先生告诉我们这是源于“克己复礼”“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在乡村的差序格局之下,道德和礼节融入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来源于长辈们的口口相传,固化于从小的耳濡目染。这些独特的朴实的礼节与道德和法律不同,需要人的自觉来维持,如果没有遵守这些“规矩”,就会招致邻里的疏远与议论,会让人感到深深的耻辱,所以大家都尽力的去守礼守规矩,久而久之甚至成为是乡下人的风俗习惯,这也使得这种道德更加可靠。
但是上述的乡村礼节与道德中也同时有着糟粕存在:重男轻女的错误观念;读书没有用的固化思维;长辈们一定是对的的顺从想法。这些无不阻碍着现代乡村的发展,甚至有些诸如“裹脚”“迷信”等陋习使乡村寸步难行。而我们国家现在的义务教育也正是在一步步的改善乡村的面貌。从费孝通先生37年左右初写这些文章到今天,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已经发生了变化,而文字下乡也成为越来越重要决策,因为文字下乡不仅有助于乡下人去改变他们自己甚至是他们一家人的命运,更提高了农村整体的文化水平,使农村可以更好地跟上时代的发展。
而社会发展至今,乡村振兴也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的新名词,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来到农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也看到了像张桂梅这些人在纠正人们的观念,为女孩子们争取上学的机会,改变她们的命运;更看到了那些为扶贫出过汗,流过血,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人。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所以我们更应去扔掉那些固有的糟粕,更加促进乡村的发展,也在学习与传承中为“乡土中国”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一)
常丹
在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攀越《乡土中国》这座高山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将现代社会带入阅读情景,并与乡土社会进行对比,剖析着社会的本质特点,这个过程是苦中夹甜,下面是我读了《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是《乡土本色》它统领了全书。乡土本质即家乡的本来面目:性质或品质。这里的家乡是中国基层社会,其本质是”乡土性”。”乡土性”包括三个要点:一是不流动的,具有稳定性;二是”熟悉的”;三是礼俗性的。
具体分析如下:①乡土社会是以耕种为主,所以形成了”土气”不流动稳定的状况。②乡土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生活中的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一种亲密的感觉。人们由于这种”熟悉”总会抱有”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这种”熟悉”可以使人们眉目传情,指石为证,用声气辨人。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更是谈到“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人们并不是愚到连字都不认识,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为他们太过熟悉彼此。③乡土社会也是”礼俗社会”。乡土社会中有许多地方是无法服从法律的,人们以”长老权力”为主,这是人们在熟悉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这个信任便可以代表规矩,这是乡土社会中治理的通用手法。
《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①多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中西方进行比较,以同心圆,水波纹为喻,广泛地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关系,亲属关系及地缘关系的特点,还提出”团体格局””差序格局””个人主义””自我主义”等一系列的概念,结合儒家中的相关论述和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忠、信,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阐释了差序格局中差等的次序,以己为核心,群己界限模糊等特点,得出乡土社会处理群己关系重在”克己”的论断。②乡土社会传统的道德是找不出一个固定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所以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伸缩性)。③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是”家”,乡土社会中的家应该称为”大家庭”或”小家族”。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大家庭”比”小家族”的伦理关系更复杂,结构与原则也不同。(总结:“家”的特征是具有长期延续性,具备生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宗教功能等,遵循父系亲属差序扩大原则,排斥普通情感。)
《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主要从社会变迁展开。①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慢,可以称这个社会是安定的。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名实之间的分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这种社会正在慢慢地改变着。②从欲望到需要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和目的的,但个人的欲望总能与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发展相和,就像冥冥中有一只手安排好了一切。
历史延续到今天,乡土社会是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现代社会覆盖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基本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魂并没有消散,他们仍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现代中国。读了《乡土中国》,让我深刻认识到,如果将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只是单纯地推行到乡土社会的话,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应该先根据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进行改革,然后再推行下去,这样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二)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面对这一部学术性巨著,虽费老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解释了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但第一次接触这类读物的我们,过程无疑是艰难的,但在这样艰难且充实的过程中,读完后的我们心中无不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当然上文仅是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感受最深部分的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无不惊异于费老先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的精神。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进行深刻剖析,无疑对社会学及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们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更是费老那敢于探索的精神。我相信,有机会我还会将这本书再精读几次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三)
提及书名《乡土中国》我们或许多少也会联想起一些关于乡村的刻板印象:土里土气或是土味等等藐视性的语言。他们似乎在传达一种乡村落后的气息。看来作为社会学家的费孝通则给这样的“定论”打上一个“错号”。
我们可以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思考,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的隔离会渐渐变得产生变异。因为不同的地理环境,把本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仅仅是距离,也是思想。那么自然而然,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观念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着乡村落后。乡村有乡村的习惯,城里也是一样的。乡村与城市是有不同而无高低,更何况城市就是由乡村延伸出来的。《乡土中国》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以一种学术性的语言来分析乡土,虽然全书无一字对乡土和城市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但是我们无时无刻的从中可以读出作者对乡土的热爱。
城市是由乡土延伸出来的:“乡土是中国的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耘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人,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确实切中肯綮。有人讲真,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该不是城里人。”这样的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单纯地体现了人们的行为习惯去反映人的观念。乡村人有着乡村人生活的习惯。许多“乡土性”的生活方式,其实是这些人长期生活以来的一些智慧。这种智慧或许并不让一些城里人所理解,但不论怎样说都是乡村人的智慧。
在乡土社会中,最神秘的往往就是它的礼节。由于地理的问题,祖祖辈辈留下的礼节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城市里几本厚厚的书籍是绝对比不上乡村的言传身教。这并不是一种落后,存在既合理,乡村所带来的那种最原始的礼节。或许是城里更新换代迅速的流行文化所不能拥有的。乡村里那种淳朴的人风是永远不能简单的用一个落后来概括。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单纯的感情和没有功利的追求,才是乡村中穿越千年的悠久风情。
或许有人会沉醉在城市中条条框框,又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中。但这样的城市的钢筋混泥土中不曾拥有的,永远是乡村中的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中国从乡村中走来,她始终是带有“土”这个字眼的。不论今后中国发展的再快,也不能脱离中国的这一身“土味”。这种“土味”是一种文化,一种习俗,一种礼仪。尽管乡村与城市之间有再多的不同,但也不可否认其自身是从乡村中延伸出来的。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时无刻的被乡村中所带来的“土味”所影响。在我看来,“土味”其实就是中华民族最深处的文化所在。我们不能排斥这样的文化,相反,我们更要坚信这样的文化,只有这种源于民族自身的文化,才是个人的归宿。西洋的服装再华丽,也不及乡村中所带的那种淳朴,更加触动中国人的内心。
“乡土”是整本书最中心的地方。它不仅仅只是存在于中国广大乡村,更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是中华文化的一处瑰宝。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人去用心发现,并品味其穿越千年的淳朴风情。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四)
榆社中学高一二部411班作者赵宇柱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21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五)
《乡土中国》是我期待已久的著作。在这个假期的家访中,邹老师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惊喜——送给我《乡土中国》。
于是,邹老师前脚刚走,后脚还未离开时,我就跑到房间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当我狼吞虎咽的读完后,虽还有细节没看懂,但仍感慨万分,满怀激动的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提起此书,必定要提起此书的作者——费孝通先生。费孝通是蜚声中外的社会文学家、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
1939年,年仅29岁的费孝通一鸣惊人。其出版著作《江村经济》,轰动国际人类学界,被誉为“人类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
1947至1948两年间,这本传奇著作诞生了。即便是在硝烟笼罩的内战时期,仍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此书销售而空。同时,费孝通也不出意外的在美国《时代》周刊上被称为“中国杰出的社会学教授和中国最深刻的政治评论家之一”。
《乡土中国》的十四篇论文乃费孝通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材料整理而成。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乡土中国》的主要观点。
费孝通所说的“乡土中国”是在基层的社会结构上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乡土本色”,并不仅仅是指这土地,更是指人与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互相眷念的情感。
我认为《乡土中国》毋庸置疑是对中国的理解中重要的一本。在如狼似虎般的读完后,我个人感觉中国人民与土地是离不开的。人的习惯、想法,都与那一方土地有关。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人人都与土地离不开,生来就是这片土地的人,无论去哪,无论去了多远,多长时间,心中牵挂的还是片土地和那儿时回忆。正如同费孝通所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这种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
当然,中国代表的不仅仅是这一方令人眷恋的乡土,但对于其核心价值的讨论却无法避开对这乡土本身的追溯,而这恰是《乡土中国》的价值所在之一。我读的不够全面透彻,而我对《乡土中国》的理解,也只是这本书真正意义的万分之一。而这本书的精神所在,也是我们今天要去不断拜读它的理由,这本书在今后依然会是我书柜中的常客。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六)
聚
汤云舒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
你看,不论怎么说,中国的社会就是这么被聚起来的。
第一种社会可以产生于一幢大楼。在这个快节奏,信息爆炸的时代中,人们的步履愈发匆匆,同在一幢大楼工作,可彼此互不相识,只是人事部把自己、他人安排在相近的位置。但这并不能称说成“有机的团结”。
书中所指的第一种社会依托于邻里乡间。一个村庄上常有孩子吃百家饭长大,这个孩子便成了家家户户间的纽带。
同样第二种社会也可以产生于中国的乡邻。一个采茶季,许多乡间的妇女结伴而行,她们是为了同一个任务而结合。可当她们有说有笑,互相帮着整理茶篓,倾倒茶尖儿,翻找嫩芽,谁又可以说这不是一个“有机的团结”呢?
再回归到现代社会。在一个电梯中被困,大家开始时都纷纷打电话问询,之后,大家都开始扯东扯西,话题可能是从一句抱怨开始,中间会包含经济、文化、政治、军事的走向,也会掺杂着自己对年少时的回忆与感慨,默契地,谁也没有发出疑问:“还有多久我们才能出去?”大家都只是尽情地让这个世界压缩在自己的胸腔之中,接着,喷薄而出。哦,又是有机的团结,亦是为了一件任务“出去”而结合的社会。
中国的社会仿佛生来就是为了颠覆那些传统的社会学的。不论是乡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能被轻易地聚起来,而凝聚的核心并不唯一。
若是问怎样的团结该如何而判,简而言之,用自己的心去试探他人的心的温度,如果连拿出自己的心都做不到,连机械的团结都不是。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七)
刚刚过去的一周,语文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基础上,各自登台,课前演讲,说说自己熟悉的“家乡”话题。回想周四晚上,舍友们大概都入睡了,我却辗转难眠,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因为空间阻隔,交通、通讯不便,而每逢佳节倍思亲,生出太多的客愁。如今的我,虽在他乡求学生活,终因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够长,又长期和父母在一起,我对故乡的感情也就不够深厚。但乡愁还是有的,童年的记忆尚未远去。此时此刻,我的思绪一路向北,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邯郸。
这座城市承载了几千年的历史,单说这些成语,邯郸学步,围魏救赵,完璧归赵,胡服骑射等等,就够铺垫我成长的见识的,而最让我忘不掉的就是这座老城独特的“味道”。
第一层味道便是美食。驴肉火烧在华北地区可谓独占一片天地,熟度透彻,香而不柴,酥软适口,味醇绵长。要是能打早儿起来赶上路边大爷刚做出来的火烧,舀上一碗玉米糁,可以说是很满足的享受了。不光是驴肉火烧,还有和村熏肉、羊汤也是这座城市的美食标签。那汤,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质地纯净,鲜而不膻;那肉,香而不腻,烂而不黏,吃上一口便回味无穷。我每年长假都急着回故乡住些日子,大概是被这老城的味道吸引的吧。
第二层味道便是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能承载几千年的历史,与其包容开放的精神气质是分不开的。在我的体验里,这里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都能热情地对待生活。在我的记忆里,每次从机场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总能用亲切的邯郸话跟我唠上几句,这口音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八)
2026班武世达
费孝通先生曾在序言中说道,它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人们的内心世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感触颇深。这本书是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在阅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我会体会到一种反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很佩服书中的说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清楚对比就能让人清晰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如乡下人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无知而被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由此可见,乡下人无知确实没有是根据。然而城里人习惯用理论,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确不知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泥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是一种质朴的感觉,我们的民族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位置,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中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其《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至今仍引领后人,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九)
sophia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书里面讲的差序格局代表什么,具体如何推理的还是有点不理解。我觉得中国人还是很讲究天下为公的,对民族大义这类的道德感还是很强烈的啊,总之就是不太理解为什么用这一套理论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公和私不分,界限模糊。这不是后面一章讲“系维着私人的道德”里应该讲解的吗?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乡土中国代表着中国的传统社会,这是我们文化的起源,那是一个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社会,社会结构变化很小,人们根据上一代的经验就可以活的很好,老人也有了长老的地位。可怜以后的老人真的是没什么用处了吧,我们的孝文化还能传承下去吗?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十)
2026班刘书含
《西游记》中曰:“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此后,我知道了泥土代表着家乡,表达着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即所谓“故土难离……”今天有幸读到一本关于介绍中国乡村的书籍,提升了我对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的认识。
谈及乡土,也许对我们来说太陌生,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顾不得好好欣赏一番城市光影,更别说去感受那绘满自然与人情的乡村图画了。
于乡土,我是满含敬畏与向往的,小时候经常随父亲去探望乡下的奶奶,发自内心的喜欢那只属于乡村的犬吠和炊烟,现在对乡土的认识也便止步于此了。有幸翻开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这才对乡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乡土”,我们大概很少接触过这个词,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它和土联系在一起,我这里说的是略显贬低意味的修饰词。很多人自称“城里人”,瞧不起农村,称那些身上挂满黄土的农民是乡下佬,可他们不知道,土地,是家的情结,是中国的魂。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乡土情怀,是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失不了的。我曾看过一篇报道,在美国耶鲁大学北部的一片荒地里,却长满了韭菜。香菜等各种美国百姓未有耳闻的蔬菜,这些都是大学里的中国留学生种下的。如今在城区里,只要有一片荒地,就会有人种上蔬菜,即便没有空地,也会在阳台用一些瓶瓶罐罐精心栽培。这是中国人骨子里的精神。我们的民族,和土地是分不开的了,中国人喜欢在土地上耕种,这是一种对土地的信仰,这片广袤的的土地是我们的精神之源,民族之根,滋养着中国人的心灵。在土地上,我们种的不仅是菜,更是心中的那份情怀。
很多人说乡下人愚昧,但这并不是智力所造成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人们的交流是面对面的,因此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不需要借助文字来解决沟通上的障碍。费老说过,“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在发生变化后,文字才能下乡。”于此,便要说说文字下乡了。文字为何下乡?随着现代化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乡村关系趋向淡漠,乡土社会稳定性受到冲击,乡土社会原有的熟人间的沟通交流受到时空的阻碍,才会有文字下乡。我无法判定文字下乡有无必要,但通过费老的文字中可以得知,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
换个角度来看,于费老而言,乡下人是私的。但城里人也何尝不是如此。人们以自己为中心,建立由近及远的关系,就像把一块石子丢进水面,形成一圈圈向外推出去的波纹,这便是费老所谓的“差序格局”。这也是我们与西洋的不同所在。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分明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有伸缩能力的,人们以己为中心,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我认为,《差序格局》一篇最为深刻,也最难理解,奈何才疏学浅,对其解读便暂时到此程度,还待细细品读,体味其中深意。
读罢《乡土中国》,脑海浮现出那片黄土那片天,那聚村落那淳朴的农民。费孝通先生执着的走在中华大地上,带多少背井离乡的人儿找寻回眷恋的故乡,远去的乡情,他的目光一直聚焦在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和农民身上,为我们探索少为人知的——中国中的乡土,乡土化的中国。